海口将实施民办教育管理新规 造假学藉吊销许可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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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01:37 海南新闻网 | |
海南新闻网6月2日消息:今天上午,《海口市民办教育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经海口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该办法将于今年7月15日起正式实施。 海口民办学校总量大问题多 据海口市教育局局长韩美介绍,目前海口市民办教育机构共有605所,在校学生628 开办民校今后要过三关 《海口市民办教育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对民办学校的基本办学标准作出明确具体规定,今后海口申请开设民办学校需通过三道“门槛”。首先对民办学校的基本办学标准作出具体规定,如要求非学历教育机构学生人数不得低于30人,小学不得低于100人,初中不得低于150人,而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人数不能低于300人。在校舍建设方面,新办法要求非学历教育机构学校面积要达到150平方米以上,小学人均要达到4平方米以上,初中要达到学生人均5平方米以上,普通高中和技术学校要达到学生人均6平方米以上。办学资金方面,幼儿园和非学历教育机构要求达到5万元以上,小学校10万元以上,初中20万以上,普通高中和技术学校则需30万元以上。 造假学籍将吊销办学许可证 由于我省平均教育水平与全国的差距和高考政策中的一些漏洞,造成很多外省考生通过非正常移民和制造假学籍来我省参加高考,形成了庞大的“高考移民队伍”,严重侵犯了正常学籍学生的合法权益,一些民办学校为谋取私利,纷纷参与到学籍管理弄虚作假的行列之中,为此,新办法罚则中规定,造假学籍达到10人次以上,严重侵犯正常学籍学生的合法权益,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预留专项风险金降低办学风险 此外,办法规定,民办学校应当在提取发展基金时,预留发展基金的10%作为专项风险资金,以控制民办学校办学风险,保障其停办后,其就读学生的基本权益,专项风险资金将用于清退学生缴交的费用和重新安置学生就读。若民办学校原来自身就预留了风险资金,幼儿园预留达到5万元,小学预留达到8万元,初中15万元和高中20万元的标准时,可不再从发展基金中提存。在新办法的罚则中,对民办学校不按规定预留专项风险资金的,教育行政部门将责令其改正,并可处以5000—10000元的罚款。作者:刘艳来源: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张宗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