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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带气旋等级国家标准发布依据强度分为六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09:38 云南日报

  新华社北京6月2日电(记者董峻)中国气象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6月2日共同发布了《热带气旋等级》国家标准,这一标准将我国预报责任区内的热带气旋划分为:热带低压、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和超强台风六个等级。

  这一标准将于6月15日起正式实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发布实施后,中国气象局组织制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又一部重要的国家标准。

  中国气象局副局长王守荣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准确和规范的热带气旋(台风)预报预警和及时的防御措施,能够大大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例如:2005年13号台风“泰利”于9月1日6时左右在我国台湾花莲附近登陆,9月1日14时在我国福建莆田市平海镇再次登陆。由于中央气象台和福建、浙江等省气象台均提前作出准确的台风预报警报和及时服务,中国气象局和福建、浙江等省气象局及时向国务院领导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有关“泰利”台风预报服务专报,国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以及地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防御“泰利”台风工作,并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报和警报及时启动了各种级别的预案,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国家标准委副主任张健伟认为,《热带气旋等级》是一部重要的国家标准,它的颁布和实施不仅促进了热带气旋监测和预报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程序化管理,更为各级政府防灾减灾工作的预警和决策提供了更为科学的依据。同时,对提高公众的自我防灾意识和防灾能力也极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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