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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引发当地生态失衡 动物放生善始未必有善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4日10:15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熊红明)近期,南宁市一些机构或市民纷纷在邕江举行放生乌龟、鱼类等生物的活动,这一举动引起了环保专家的忧虑:随意将动物放生到野外,它们有可能不能适应环境而死亡;如果放生的是外来物种,它可能在新环境中大量繁殖,抢占本地原有物种的生存空间,破坏生态平衡。

  6月2日,一名读者致电本报说,近日有人将乌龟放生到邕江中,此现象令她感到十

分担忧。近年来国内一些地方因为引进福寿螺、水葫芦等水生动植物,造成这些外来物种在当地大量繁殖,形成生态灾难,治理起来非常麻烦。该读者称,市民所放生的乌龟极有可能就是巴西龟等外来物种,如果随意放生,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可能造成邕江本地水生动物的失衡。

  记者就此采访了自治区环境保护局自然生态保护处有关人士。对方表示,外来物种指原本生存在其他区域的动植物品种,由于本地区可能没有外地区物种的天敌和生存环境,一些外来物种被引进后,要么无法繁衍,要么疯狂繁殖,对本地区生态造成严重破坏。国家有明确规定,不能随便将外来物种放生至野外,为此国家环保总局还公布了首批16种入侵我国的外来物种名单,福寿螺、牛蛙等榜上有名。

  “我们不提倡随意将动物放生。”广西水产研究所的水产动物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南宁、梧州等地一些市民在农历初一、十五,或者节日、生日时,都有放生乌龟、鱼类等动物以示纪念的习惯,其中有巴西龟等外来物种。据介绍,按照规范安全的操作程序,如果要到野外放生动物,应该对其物种进行生态评估,以免误将对本地生态有破坏影响的物种放生,在放生之前,还需对放生的活体进行检验检疫,以避免将外来疾病带入自然环境,形成生态传染。放生者还需到环境、水产、林业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据介绍,根据国家《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制度》,从国外或外省引进野生动物进行驯养繁殖的,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其逃至野外;需要将外来物种放生于野外的,放生单位应向所在省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科研机构进行科学论证后,报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擅自将引进的野生动物放生于野外或者因管理不当使其逃至野外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捕回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专家表示,现在随意放生动物到自然环境中,对生态的影响要很长一段时间后才能表现出来,为了不让今天的无心之失给明天带来无法弥补的影响,如果没有把握认定是否外来物种,市民还是不要随意放生为好。

  国家明确的16种外来入侵物种

  近年来,外来入侵物种已对我国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同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国家环保总局为此公布了首批入侵我国的外来物种名单,共计16种,分别为紫茎泽兰、薇甘菊、空心莲子草、豚草、毒麦、互花米草、飞机草、凤眼莲(水葫芦)、假高粱、蔗扁蛾、湿地松粉蚧、强大小蠹、美国白蛾、非洲大蜗牛、福寿螺、牛蛙。

  编辑:韦怡作者:熊红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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