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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作弊 各科“归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09:04 东北新闻网

  时代商报讯(首席记者 王术)如果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你继续答题,考试时交头接耳,那你的单科考试成绩将被取消;在考场上发生打手机、带小抄等行为的,将取消该考生全部高考成绩。

  记者昨天从省招考办获悉,今年高考期间,《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的23种违规、违纪行为,仍是高考“高压线”,考生注意一定不能触碰。如考生在一科考试中

作弊,其当次报名参加的各科考试成绩全部无效。

  另外,以参加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为主要内容的“考试诚信档案”,将记入高考考生电子档案并提供给有关高校,作为是否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省招考办表示,考生诚信档案接受社会查询并向招生单位提供。此档案接受社会有关方面查询,但不是主动提供,这个办法对其他部门没有约束力,如果查询,教育部门可以提供。但招生系统、招生机构也属于教育系统,因此教育部门会及时向他们提供有关信息。是否把诚信情况进入考生档案,甚至进入人事档案,由招生机构自行决定。

  9种违纪行为取消单科成绩

  1、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地点、考场和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的;

  5、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

  6、在考场或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有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7、未经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8、将考卷、答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的;

  9、用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写姓名、考号或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14种作弊行为取消全部成绩

  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的行为: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案或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案卷、草稿纸的;

  9、其他作弊行为。

  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的行为:

  1、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2、评卷过程中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3、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4、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5、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时代商报)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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