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禁止学校“四种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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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15:02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陆梓华特约通讯员焦苇)暑期即将来临,在校学生又将投入各类勤工助学的活动中去。针对日前陕西某小学爱心助学活动中发生的误食蓖麻籽中毒事件,市教委昨日转发了教育部有关通知,要求各校加强对勤工俭学和劳动实践活动中学生安全工作的重视。 通知规定,中小学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应以服务社会、服务社区等学生力所能及的劳动为主。学校的以下行为将被严厉禁止,违者须追究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的责任。 ■向老师、班级和学生摊派创收指标; ■以未完成创收任务为由处罚学生; ■以勤工俭学名义向学生乱摊派、乱收费; ■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健康成长的劳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