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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小学教材降价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13:32 大洋网

  (记者 何雪峰 通讯员 高诒茜)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随着中小学教材今年首次实行出版发行招标,广东今年秋季起,除一种教材标顶价与原价持平外,其余通通降价,最高降幅达到23.47%,而与教材配套光盘价格每张最高不超过5元,但广东省物价局表示,“一费制”收费中的课本费标准今年秋季暂时不变。

  教材零售价网上公布

  同时,所有教材零售价格实行审核公布制度。物价部门和新闻出版部门规定,每学期开学前60天(教材印制前),各出版社必须及时分别向省物价局和新闻出版局报送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含税)审核表。

  并且从2007年春季开始,凡未通过广东省新闻出版局技术标准执行情况复核的,也就是说,教材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不可申报核定价。而不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却已开机印刷的,一律按照相近就低原则套用广东规定的相应纸张规格的印张价格下浮5%核定价格。

  除了教材价格要报送审核,所有供应广东的教学地图册以及中小学教材所配套的教师教学用书的印张数量、零售价格等,每学期开学前,各出版社也要报送给省物价局和新闻出版局备案。

  最后,经核定的教材零售价格或备案的零售价格,省物价局将在广东价格信息网(www.gdpi.gov.cn)上向社会公布。

  未标省物价批号可拒购

  虽然教材价格今年秋季就开始降价,但各地今年秋季中小学课本费暂仍按现行标准执行。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将根据省公布的教材价格,对“一费制”收费中课本费标准进行测算,这意味着课本费有望降价。

  其中,课本费将按城市、农村、小学、初中、高中分别进行测算;各地测算所使用的书目必须按经济实用的原则选定;珠三角以外地区的农村按黑白版教材进行测算,珠三角地区及珠三角以外地区的城市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选定所测算的教材版本;而所辖范围内经济差异较大的地级以上市(如惠州、肇庆等)将根据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分别进行测算。

  为了让学生和家长鉴别教材是否已经过核准定价,物价部门要求,各出版社必须将广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教材零售价格及批准文号印制在版权页和封底。而学校也必须对教材价格明码标价,并公布价格举报电话。凡是未经省物价局核定零售价格的教材或在教材上未注有省物价局批准文号的,学生和家长有权拒绝订购。

  此外,省物价局强调,各地区、各相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规定,教材价格不得附加任何形式的费用。

  而物价部门将对教材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尤其加强对直供教材的监管,对违反规定者,将依据《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予以处罚,其最高经济处罚达20万元。

来源:信息时报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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