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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8名女生溺水身亡续:教科局局长引咎辞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15:20 海南新闻网

  海南新闻网6月15日消息:6月7日,昌江县乌烈镇第一小学发生8名女生溺水死亡的特大安全事故,引起了社会关注。事发后,当地政府部门对此事件高度重视,事件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昨日,记者赶赴昌江,采访了该县教科局负责人和昌江县县长及其他有关人员,发回昌江“6·7”事件的最新后续报道。

  专题:昌江八女生参加葬礼后溺亡 敲响青少年安全警钟

  县长吉廷军

  对事件责任人作了处理

  昨日下午,在昌江县食品安全工作会结束后,记者采访了昌江县县长吉廷军。谈起“6·7”事件,吉县长深有感触,他说:“发生这样严重的安全事故,我感到很痛心,我们的工作确实存在问题。”

  吉县长告诉记者,县纪委对此事件作了深入调查,6月12日宣布了处理结果:对乌烈县第一小学正、副校长给予撤职处理,同时对校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接受昌江县教科局局长吉承功引咎辞职,任命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翁平主持昌江县教科局的全面工作;给予分管安全工作的昌江县教科局副局长陈朝强党内警告处分;办公室主任李良青通报批评。在调查中,发现昌江县办公室主任不胜任工作,在处理文件时,没有按规定要求送达有关单位,缺乏责任心,对其作调离岗位处理。

  副县长罗桂珍

  反思“6·7”事件,做到警钟长鸣

  记者了解到,在6月12日召开的全县安全警示大会上,县纪检书记宣读了对昌江“6·7”事件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

  分管教育的副县长罗桂珍接受采访时,心情依然沉重。她说:“‘6·7’事件后,我们一直在反思和检讨,事故发生后,县里召开了四套班子扩大会,把‘安全第一’放在工作的重要位置上,县委书记关进平强调,‘宁可今天流泪,也不可明天流血!”我们要求各部门,尤其是教育部门要做到安全教育要警钟长鸣?熏安全工作要长抓不懈。

  教科局负责人翁平

  杜绝事故发生,不让悲剧重演

  记者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结束后采访了新上任的昌江黎族自治县教科局负责人翁平。他介绍说:“6月12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安全警示大会,全县各部门领导和各中小学校长及县教科局全体干部职工30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上通报了对‘6·7’事件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各部门负责人和县里签订了安全责任状。”

  昌江中学校长庞大海在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6月13日,省教育厅安全检查组来我校检查安全工作,全县上下对安全工作高度重视,采取各种措施抓安全防范,我们学校和教科局签订了安全责任状。学校和各班班主任签订了安全责任状,各班班主任和学生及家长签订了安全责任状。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责任到人,强化了大家的安全责任意识。”

  昌江各学校实行游泳安全事故“零”报告

  6月11日,昌江黎族自治县教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游泳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一、各级各类学校必须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律实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学生因游泳、交通、踩踏、食品卫生、用电、体育活动和设施、消防、危险化学用品、传染病等而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要坚决查处相关领导责任人与相关的科任、班主任、校警、教补人员的责任。学校要从类似“6.7”溺水事故中深刻吸取教训,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做好学生游泳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青少年学生的生命安全。

  二、各级各类学校从6月11日起,要立即动员全校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通过班会、校会、专题报告、黑板报、墙报、标语、横额、校园网等形式进行教育宣传,用专业知识武装学生,以血淋淋的事例警示学生,提高每一位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同时,要在危险地段、场地,如施工工地、学生上学放学的主要交通地段等事故多发地点,竖立醒目的警示牌。

  三、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明纪律。一定要在校园及有关公共场所所悬挂横幅或张贴标语,明确要求学生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在没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严禁学生游泳。

  四、从6月11日起,实行游泳安全事故“零”报告制度,以各中学、中心学校为单位(完小向中心报告)。报告时间:每日下午5?押00——5?押30,报告电话:26622029。

  五、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游泳课,指导青少年学生熟练掌握游泳的技巧和自救方法。

  六、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在落实上下功夫。要克服满足于会议布置与印发通知的做法,加强检查督促,把学校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要把游泳、交通、踩踏、食品卫生、用电、体育活动和设施、消防、危险化学用品等安全教育的有关要求落实到每一位教师身上,落实到每一位学生身上,落实到每一位家长身上,要通过印发《告全体家长书》、冢访、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

  对话原昌江县教科局长

  “工作没做好应承担责任”

  县教科局局长因学生安全问题引咎辞职,在海南省教育系统是第一例,在全国亦属罕见。这位因学生安全事故而引咎辞职的前任局长,他的内心有何想法和感触呢?

  昨晚,记者与原昌江县教科局局长吉承功作了一次简短的采访。

  记:您因“6·7”学生溺水事件引咎辞退,现在有什么想法和感受?

  吉(沉默了一会儿):事情都过去了,我不想再谈起这事件,身为教科局长,我的工作没有做好,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记:“6·7”事件发生后,是否迫于各方面的压力,或者上面的领导劝你辞退,才引咎辞职的?”

  吉:事件发生后,我感到自己不能胜任工作,应该用行动表达自己对这件事故应承担的责任。是我自己主动向组织递交辞职报告的,并没有人向我施压,逼迫我辞职。

  记:“问责制”是一种警示,但在组织上还没有追究责任,作出处理决定之前,你却主动递交辞职报告,你不觉得这样亏待了自己吗?

  吉:事件发生后,我没有去寻找客观原因,而是寻找自身存在的不足。在学生安全监管方面,我们有很多地方做得不够,我不想回避这个事实。既然自己工作没有做好,出了问题就不能怨天忧人,而是要勇于承担责任,面对现实。这样做,我不觉得亏待了自己,因为只有这样,我的良心才会安宁。

  记:今后有什么打算,如果组织上给你安排新的工作岗位,你会有思想包袱吗?

  吉:我昨天还在局里工作,今天在处理一些事情。我一切服从组织的安排,思想上决不会背包袱。今后,组织上无论安排什么工作,我都会负责任地把工作做好。

  记:从工作了5年多的教科局负责人岗位上下来,你心里一定有许多割舍不了的感情,你对你原来工作过的教育部门的校长和教师有什么希望和感言?

  吉:我现在不在这个岗位上,没有资格向老师和校长们提任何要求。我只能说,我对昌江的教育部门是有感情的,也付出了自己的心血,我相信今后,他们的工作会做得更好。

  说到此处时,吉承功的眼圈红了。瞬间,记者分明看到他有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作者:廖自如来源:海南特区报陈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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