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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发出"安全令" 严防学校五类安全事故发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03:21 海南新闻网

  海南新闻网6月16日消息:今天召开的全省学校安全工作会上,向全省各市县教育(科)局发出“安全令”,要求严防溺水、食物中毒、交通安全、火灾、集体活动时的群死群伤等五类学校安全事故发生。

  要防止学生溺水事故

  今年已经有超过30名大中小学生溺水身亡。

  “要在校园及有关公共场所悬挂横幅或张贴标语,明确没有成年人带领未成年人不能去游泳,要求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在没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严禁学生游泳……”会议今天再次发出这样的要求。

  学校食堂不能一包了之

  学生食物中毒事件,也是让教育行政部门最为担忧的问题之一。

  会议提出,学校食堂的管理责任在学校,有的学校的食堂对外承包了,但不能“一包了之”、“以包代管”。要加强食品卫生的监管,严把食品采购关,科学、合理贮存食品。要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严禁租用无证无牌车辆

  车祸猛于虎。今年我省各类学校学生已遭遇交通事故3起,死亡4人,伤1人。

  省教育厅要求,学校在组织外出活动时,严禁租用无证、无牌、车况差及非载人车辆,严禁超载。要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校车管理办法。

  取缔学生公寓违章用电

  会议要求,坚决取缔学生公寓内的违章用电。在教室、实验室、图书室、食堂、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要配齐配足消防器材。

  举行大型活动要报批

  省教育厅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在开展各种实践活动中,必须加强管理,严密组织,精心安排,确保师生安全。学校举行大型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报批制度。

  对规模较大的中小学校,学生在集中上下楼时,要有专人负责疏导和指挥,防止拥挤踩踏伤亡事故发生。作者:陈成智来源: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赵向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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