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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资助人数增加至5万 低保家庭子女读职校获资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06:06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 记者 刘辉 报道:去年,湖北省1万名职校贫困生受到资助。今年,湖北省扩大惠及面,将受资助人数增加至5万。昨日,省教育厅职成处公布了贫困生资助方案。

  高职和技校纳入资助体系

  今年,各中等职业学校的资助名额将按照各校招生人数来确定,并将于9月30日前分配到各学校。今年秋季,招生人数达到400人以上的职校才能申请资助。教育厅职成处称,高职学校的中专部和技校今年将首次纳入资助体系。

  对弄虚作假填写生源报表的职校,将取消该校获得资助贫困生名额的资格。据悉,在安排资助名额时,将向就业导向明确、就业率高的职业院校倾斜,向专业设置符合市场需要、办学质量较高的学校倾斜。

  受资助学生条件

  具体的资助标准为,贫困生每人每年1000元,特困生2000元。中职学校的综合高中班、毕业年级学生及外省籍学生不纳入资助范围。

  申请贫困生资助须符合以下其中一个条件:(1)持有《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资助证》;或家在农村地区(持农村户口)并在农村(含乡、镇、县城)初中毕业,绝对贫困或低收入家庭子女,持有户口所在村、乡(镇)两级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2)城镇贫困家庭学生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领取证》。(3)接受特殊教育的贫困学生。(4)三峡工程、南水北调工程库区贫困移民子女。

  申请特困生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孤儿、烈属子女、残疾家庭子女、单亲贫困家庭子女、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病故等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子女。

  资助方式多样化

  除了教育部门对贫困生进行资助外,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从学费收入中安排5%用于奖、助学金和学费减免。中等职业学校可采用订单培养方式,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由用人单位承担学生的部分学费;也可以实行“先上学、后缴费”,允许学生以用人单位支付的实习补贴或就业后的工作收入补缴学费,不能让愿意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因贫困而失学。

  同时省教育厅设立资助工作监督电话,接受受资助学生和社会监督,受理学生和社会各界投诉建议,监督电话设在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号码:027-8732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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