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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要求治理“高考移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10:19 文新传媒

  发现高招违纪将全面追究责任

  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即将全面展开。市教委昨日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

  发生违纪追究领导责任

  通知指出,招生监察工作将贯穿于高考报名、考风考纪、招生录取、新生入学审查等各个环节。杜绝有关工作人员参与、组织、纵容考试舞弊和录取违规等恶劣行为的发生,特别加强对特殊类型招生以及计划调整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招生工作中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不仅追究当事者的责任,还要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监督不力要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还要追究监察部门的责任。

  乱收费责任人将停职

  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是今年治理教育乱收费的主要任务之一。各高校要继续稳定高校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擅自出台新的收费项目,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要向考生和社会公示。

  对与招生录取挂钩乱收费的高等学校,主管部门一经发现,要责令其主要负责人先停职检查,再进行组织处理。

  防范“高考移民”

  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教育部今年高校招生工作的部署,配合招生主管部门重点开展四项治理工作,即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各种乱收费,严厉打击非法中介诈骗活动,有效遏制违规招生,防范和综合治理“高考移民”问题。坚决把住高考报名、招生考试、考生录取和新生入学四个关口。

 作者:俞海燕;焦苇 来源:新闻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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