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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影响中考考试各类行为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1:3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今年6月24日~26日是中学升学考试时间,我市共有23000多名学生参加中考。鉴于中考关系到千家万户,涉及社会稳定,为防止发生可能影响考试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为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公告如下:

  一、中考期间,机动车不得在各考点周边道路鸣笛,考点附近的施工工地、商业经

营单位不得产生可能影响考试的施工噪音及营销、宣传活动。一经发现,公安、环保等有关部门将立即制止,不听劝阻的,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二、坚决确保中考期间我市道路交通畅通,任何公民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堵塞道路交通。对发生的堵路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果断采取措施予以驱散,迅速恢复道路交通秩序。对不听劝阻以及具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强行带离现场,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坚决保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对拒绝、阻碍执行公务的,将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合肥市公安局

  合肥市教育局

  200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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