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8项举措规范教育收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8:00 东方网-文汇报 | |
本报讯(记者苏军通讯员焦苇)记者从昨天举行的2006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会议上获悉,本市各区县中小学2005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经过严格评估已经全部达标。副市长严隽琪到会讲话。 会议对今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宣布了8项规范收费工作的主要任务: ——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分阶段实施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杂费工作。进一步加大教育经费的投入,最低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小学每年从420元提高到520元、初中每年从560元提高到720元。 ——加快转制学校清理和深化改革工作,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强对学校在建项目工程的监督和建设资金的审计,控制建设的标准和规模。 ——严格控制教材价格,严禁违规推荐使用教辅材料。严格核定中小学教材价格,今年秋季中小学教材价格比去年同期下降10%。 ——加强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坚持自愿和不盈利原则。 ——加强高校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行为。 ——加强招生工作管理,严禁违规招生收费。坚持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招生比例不得突破。 ——加强学校补课办班管理。着重查处和纠正中小学校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对中小学生收费补课的行为。严肃查处以举办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实验班或特长班等为由向学生加收费用的行为。 ——清理、规范教育收费项目、标准,完善收费公示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