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教育新闻 > 正文

粤校园去年暴发传染病96起 发病达4748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9:25 大洋网

  近年来,广东省学校面临的卫生安全形势十分严峻。自2004年以来,我省学校共发生食物中毒18起,中毒学生758人。食物中毒等事件给学生的身心健康带来伤害。

  自2005年全省共报告学校传染病暴发事件96起,发病患者4748人,其中死亡1人。昨日,广东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加强 学校卫生保健机构建设,做好学校卫生工作的意见》,要求乡镇中心小学或600人以上的学校至少要有1名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近年来广东省学校发生的传染病流行和食物中毒事件有所增加,学生体质健康的部分指标有所下降。一些地方和学校不重视学校卫生工作,工作机构不健全,卫生保健人员缺乏,工作措施不落实,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卫生基础设施条件落后等,是发生上述情况的重要原因。为切实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省教育厅要求所有大、中、小学校要把加强学校卫生保健机构建设作为新时期落实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

  省教育厅在《意见》中指出,学校是人群高度密集,各种传染病容易传播的地方。保护广大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预防控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已经摆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在世界范围内发现和确认的新传染病近40种,有些新传染病因其高传染性和高致死性对人类造成极大危害。例如:2003年以来在全球爆发的“非典”和当前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等。近年来,广东省学校面临的卫生安全形势十分严峻。自2004年以来,我省学校共发生食物中毒18起,中毒学生758人。2005年全省共报告学校传染病暴发事件96起,发病4748人,死亡1人。这些事件给学生的身心健康带来伤害。

  《意见》指出,卫生保健人员在学校应当享有与其他科室同样的政治待遇与生活待遇,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卫生保健津贴。

  《意见》还指出,各地要严格依据《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学校食品卫生负有监管责任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管理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卫生职责等失职行为,造成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将依据法规追究行政责任,严肃处理。 (记者秦晖 通讯员赖红英)

来源:广州日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