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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启动新机制 义务教育不再为贫穷所困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11:27 北方热线

  辽宁日报消息 由收费义务教育转向免费义务教育,由多渠道筹措义务教育经费到政府纳入预算给予保障,一项惠及我省广大农民群众的民生工程已拉开帷幕: 从今年起,我省计划用5年时间,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问题。

  这次改革呈现出几大亮点: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

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设立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专项资金;确保各级政府应承担的资金落实到位等。

  有关专家指出,新机制的实施,对于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现场

  农村孩子学杂费全免啦

  6月21日,记者在沈阳市东陵区深井子镇中心小学采访,三年级学生李睿寰兴奋地对记者讲,这学期开学他只交了17元钱,学杂费、教科书费全都免了。“学校老师替我们高兴,爸爸妈妈也特别地高兴。”说着李睿寰也咧开小嘴笑了。

  “按照以往,包括学杂费、教科书费等,李睿寰这个学期得交250元左右的费用,但今年这些费用国家全给免了,这17元钱是班费和体检费。”东陵区深井子镇中心小学徐老师向记者介绍。

  李睿寰的家里很困难,父亲多年有病干不了重体力活,妈妈在一家鞋厂帮忙做鞋,家里还有年迈的爷爷奶奶。后来,镇里工商所与学校建立了帮扶关系,每年资助小睿寰上学。

  免除学杂费,对于农村贫困学子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

  “以前,妈妈为了给我攒学杂费,不仅拼命干活,还省吃俭用,我就常常想,什么时候上学不用交学杂费了,妈妈也可以松口气了。没想到现在这个想法真的变成了现实。”六年级学生王川激动地对记者说。

  “按照国家新政策,一个学生一年上学费用省下来五六百元,对于农村家庭来说,是个不小的数目啊!”深井子镇中心小学校长孙启明无限感慨地说。

  “新政策的实施,家长们都很高兴,经济负担减轻了,精神负担也减轻了,不用再为孩子的学杂费发愁了。”

  “免除学杂费,学校、家长皆大欢喜。”孙启明认为。

  在他看来,学校更是这一政策的受益者,“这回学校也不用为收费犯愁了。减免的配套补助资金已经发下来了,学校的经费充足多了,我们可以把主要精力投到教学管理,提高办学质量上来了。”孙校长高兴地说。

  □转变

  公共财政“护航”农村义务教育

  “这些年来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非常重视。”采访中孙启明深有感触地说。他指着办公桌上的液晶电脑,“教育经费逐年投入的增多使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不仅为学生创造了良好的学习环境,也为老师创造了良好的教学环境。就说办公用电脑吧,20年前甚至是5年前都是不敢想的。”

  就在两年前,深井子镇中心小学还是一片低矮的平房,院内低洼不平,一下雨地面积水半米多,家长、老师得背着孩子进教室。但现在,建筑面积5000多平方米的教学大楼已拔地而起,1000余名学生彻底告别了危房,教室也实现了三新一亮:学生课桌椅新、黑板新、讲桌新,室内宽敞明亮。

  今年我省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无疑又为农村义务教育注入了新的活力。这是继全面取消农业税之后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的重大举措,使农村教育实现了由人民办到政府办的重大转变。

  根据国务院的部署,从2006年至2010年,国家将根据“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按照“两年实现、三年巩固”的目标,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按照国家要求,我省应从2007年起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政策。我省结合实际,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求出发,决定从2006年起提前一年实施改革,并确定了免杂费资金扣除中央补助后,由省财政负担60%的原则。

  “这真是一个惠泽百姓、福泽未来的好政策,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暖心工程。”孙启明赞叹道。

  □反响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有了保障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不足曾经给学校教学带来的困境,沈阳市东陵区王滨中学校长郭斌有切身体会。

  王滨乡是东陵区的贫困地区,这里的农民生活相对贫困,学校的办学经费也是捉襟见肘。“我是1987年来到这个学校工作的,那时,学校的办学条件很差,曾经有一段时间学校困难到买不起粉笔的程度。”

  现在看来,这也许不可思议,但那确实是事实。

  “你再看看现在,电脑、数码相机都配备了,学校的办学条件改善了,老师的干劲也足了。”郭斌话锋一转。

  “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意义重大,这是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能加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郭斌认为。

  义县教育局扶贫办主任高晓超深有感触地对记者说,义县作为辽宁省贫困县,多年来,“政府对教育的投入不足与教育的发展”始终成为教育工作的主要矛盾,虽然县委、县政府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但苦于义县的办学条件基础差、底子薄,许多应当解决的问题均因经济条件的限制而被放置一旁。实行“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以后,随着“转移支付”、“两免一补”等资金的到位,随着免除农村中小学生学杂费、“城内生均公用经费”和“学杂费全部用于学校公用经费”得到落实、“危改”等专项资金日益发挥的显著作用,现在“政府对教育的投入与教育的发展”已降为次要矛盾,而“加强学校管理与促进教育发展”上升为主要矛盾。

  据了解,该县除加强学校编制管理和岗位设置管理、严把入口关,加强“两个队伍建设”外,还加强了学校的资金管理。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教育局成立了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并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实行内部审计的暂行办法》。通过对预算的审核,确保资金用在当务之急上;通过对专项资金的检查,使专项资金达到了专款专用的目的;通过实行内部审计,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促进了学校的发展。

  “中国的根本问题是农村问题,农村的最大问题是教育问题,教育的实质问题是体制问题。”今年“两会”期间曾长期从事幼儿教育的我省代表孙淑君提出尽快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农村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问题的当务之急。

  今年1月份,孙淑君代表曾对农村义务教育作过调查,结果发现:农村小学生占全国小学生总数的75%,而教育经费仅占48%;初中教育经费中,农村仅占29%。教育资源的如此差距,直接导致了教育质量的差距。

  农村义务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作用。实施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国家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我省各级政府按照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全面拓展保障范围,成绩显著。但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方面看,仍然存在各级政府投入责任不明确、经费供需矛盾突出、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和农民教育负担有待进一步减轻等问题,必须从理顺机制入手,通过深化改革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省出台了《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从2006年起,我省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计划用5年时间,全面落实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责任,建立各级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为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年度目标、任务和实施计划;统筹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资金,建立管理机制;研究决定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大事项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省财政、教育部门抽调力量组成,负责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省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各市、县(市、区)政府也将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确保各项改革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解读

  新机制呈现几大亮点

  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

  从2006年春季入学起,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照“一费制”标准全部免除学杂费。我省今年还首次正式明确了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的标准,即每生每年不低于300元,各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提高补助标准。同时,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与当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同步享受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经费由所在城市予以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与所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由于我省区域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市间财力水平相差较大,为促进各市教育均衡发展,缓解财力相对薄弱地区的财政负担,省财政依据各市不同的财力水平,按照人均财力越好、省补助系数越低、市负担比例越高的基本原则,逐市制定了省市负担方案。按此原则,沈阳、鞍山、盘锦等市省补助比例为20%至40%之间;朝阳、阜新、铁岭等市省补助比例为70%至80%之间。

  逐步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

  2006年,在免除学杂费的同时,先落实省制订的“一费制”农村中小学预算内年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最低标准,即城镇小学150元,农村小学130元、城镇初中220元、农村初中170元。在此基础上,为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07年和2008年两年,按照中央统一部署,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2009年,中央将出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我省将按照2008年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低于中央基准定额的差额部分,当年安排50%。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全部落实到位。

  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2001年以来,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我省已经完成两期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各级财政部门筹措资金18.6亿元,完成了全省284万平方米的D级危房改造,对于保障学校安全、改善办学条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截至目前,全省仍有近40万平方米的新增危房需要改造。

  从2006年起,我省开始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长效机制是指从2006年起,全省不再继续实施大规模、集中突击性的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而是每年由各级财政预算安排一块专项资金,保证资金的稳定来源,将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纳入经常性、制度性的轨道。省财政将根据各市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的安排情况、财力状况、危改成效和布局调整等指标,给予奖励性补助的分配机制。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的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等校舍的维修改造(重点用于D级危房),不得用于偿还债务或挪作他用。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集中支付。2006年,省、市、县(市、区)统筹安排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结合布局调整和农村中小学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建设,重点解决域内现存D级危房,以后年度形成的危房纳入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解决。

  巩固和完善农村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省财政对各市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经费给予支持,同时加大对财力薄弱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巩固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一个统一、全额统筹”的县统筹机制,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照国家标准按时足额发放。

  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

  省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规划,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培训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和落实本辖区内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省财政设立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专项资金,用于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财力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市、县(市、区)财政设立教师培训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开展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教师全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学校按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费,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承担的费用支出。

  确保各级政府应承担的资金落实到位

  各级政府要分项目、按比例及时足额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省政府承担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所需资金的主要部分,对财力相对困难的地区予以适当倾斜,并负责统筹落实省以下各级政府应承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市以下各级政府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努力筹集资金,安排新增财力,确保应承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落到实处。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后,按照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要求,对农村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同时,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制度,农村中小学各项收支全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编制报同级财政部门,村小(教学点)由所在乡镇的中心学校统一编列。各级财政部门将根据农村中小学实际情况合理编制资金计划,科学调度资金,根据预算执行进度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拨付到农村中小学校,其中,校舍维修改造经费全部纳入县级财政统一管理,不得下拨至乡镇和学校。

  □决心

  学校只能按 “一费制”规定收费

  按照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学杂费后,我省将全面清理现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政策,除暂时保留中小学住宿费外,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取消。学校只能按“一费制”规定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两项代收费项目和寄宿生生活费。严格控制地方教材的科目和价格,教辅材料应由学生自愿购买,学校不得强制统一购买。学校代学生购买课本、作业本,应据实结算,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和手续费。

  同时,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依法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加强农村中小学编制管理,坚决清退不合格教职工。制订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师资水平和管理水平。推进城市、县城教师和大学生到农村支教制度,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做好选派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快农村中小学课程改革。推行教科书政府采购,逐步建立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建立以素质教育为宗旨的义务教育评价体系。促进教育公平,防止教育资源过度向少数学校集中。

  构建有力的监督约束和激励机制。省政府建立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目标责任制度和考核评估制度,并定期检查各市、县级政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落实情况。对资金落实到位和改革成效突出的地区给予表彰奖励;对资金未落实到位或挤占、挪用、截留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要相应扣减该市县税收返还或一般转移支付资金,专项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级政府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安排和使用过程中,切实做到公开透明,把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责任与投入情况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级财政、教育、物价、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安排使用、贫困学生界定、中小学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齐抓共管,真正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工作成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和阳光工程。

  □专家

  新举措是农村义务教育

  发展思路的历史性突破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实施,将全面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水平。采访中一些农村中小学校长对记者说,孩子们上学不缴纳杂费了,学校运转有经费了,校舍维修有保障了,老师工资足额发放了,困扰农村学校多年的难题都将解决,我们一定要珍惜这难得的机遇,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东北财经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教授、院长、博士生导师吕炜指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改革,确立了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治本之策。可以预见,随着这次改革决定的落实,当前制约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将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城乡之间义务教育发展水平的差距将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公平将得到大力推进。一是因贫辍学的问题将得到根本解决,入学率将进一步提高。当然,学生辍学的原因很复杂,但因贫辍学是重要原因之一。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建立后,必定有大量复学回流的学生,农村义务教育将得到巩固。二是办学条件将会大大改善,农村中小学的面貌将会焕然一新。农村中小学广大校长和教师,可以更加聚精会神搞好教育教学工作,学生们可以在安全整洁的教室里上课。三是农村中小学的素质教育工作将得到加强。这次改革,落实了教师培训经费,农村教师可以通过不同方式接受培训,更新知识,激发农村义务教育的活力。新机制的建立,为高质量、高水平地普及和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提供了有力保障,将使农村义务教育在新的发展起点上阔步前进。(徐晓敬)来源:新华网辽宁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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