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高校毕业生即可报到落户办手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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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8:23 千华网 | |
鞍山日报消息(记者 侯冰冰)即日起,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提前到市人事局人才服务大厅三号窗口办理报到落户等手续。到海、台、岫就业的毕业生,可直接到当地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据介绍,高校毕业生拿到报到证规定期限一般是7月15日到8月31日,没有特殊原因,毕业生应该在规定期限到人事部门办理报到手续,最迟也要在9月30日前办理完报到手续。 毕业生要携带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入学时户口未迁到学校的不拿此证)、户口本、毕业证到市人事局人才服务大厅三号窗口办理报到手续。今年到海城、台安、岫岩就业的毕业生,可以直接到当地人事部门办理报到、落户、就业等相关手续。 对于没有实现就业的毕业生,在报到的同时可以报名参加就业前岗位见习培训。这种培训面向未就业的2005、200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专毕业生,报名时需要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鞍山市内生源的毕业生报到后,凭盖有市人事局毕业生公章的户口迁移证、户口本、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到居住地派出所落户。户口落在市人才集体宿舍的非本市生源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和已办理就业手续的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在市人事局报到后,由市人事局统一办理落户手续。 中省直单位接收的市内毕业生,凭毕业证、加盖人事局毕业生就业专用章的户口迁移证、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到家庭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非本市生源的,凭毕业证、加盖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专用章的户口迁移证到市公安局户证科办理准入证,到单位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毕业生报到后领取《鞍山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到人才市场自主择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后,须按要求填写《鞍山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本人签字及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并办理鉴证手续。在市区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鉴证到鞍山市大学生工作站办理;在海城、台安、岫岩就业的到当地人事部门办理鉴证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