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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被逼跳湖自杀 那些教师为什么会集体冷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09:03 温州新闻网

  浙江温州市第七中学未满16岁的女生吴雯雯,因为被班主任禁止参加期末考试而投水自尽,吴雯雯的父母因此以“非法剥夺考试权”、“管理不当”等为由将学校和老师告上法庭。法庭上,当被告的代理律师做了学校和老师“不承担法律责任”的辩护发言后,“被告方来参加旁听的五六十名老师代表竟然集体热烈击掌喝彩”(据7月3日《中国质量万里行》)。

  这一阵热烈的掌声和喝彩声,让人出离愤怒。身为教师,难道连一点悲天悯人的情怀都没有吗?

  

女生被逼跳湖自杀那些教师为什么会集体冷漠

  14岁的雯雯

  那位班主任并不能说是完全无辜的:当吴雯雯去参加考试的时候,班主任以她的头发未扎好为由禁止她进入考场,待吴雯雯扎好头发返回时,班主任又说她超过了规定的时间。而这背后的原因是:她欠了班主任200元的补课费。

  我们不妨揣测那些老师们为什么会鼓掌:在他们看来,他们和学生之间的关系,不过是一种单纯的市场交易关系而已。他们提供了教育服务,学生及其家长则为购买这种教育服务付钱,而打官司,也不过是消费者和教育服务的提供者之间的一种市场纠纷而已。如果说交易时是“双赢”的话,那么打官司的时候,就是“零和”了。所以当那些老师们听到代理律师的精彩发言,意识到学校和老师可能会因此赢得这场官司时,他们就按捺不住自己的兴奋了。至于死了一个学生,那不过是一个心理脆弱的“消费者”自己寻短见,又有什么必要放在心上呢?

  而在我看来,最大的教育腐败,就在于把教育服务完全看作是一种商品,哪怕这种商品的价格受到了国家严格的规范。因为只要把教育服务看作单纯的商品,就一定会出现冷漠教师。而这样的教师培养出的学生,会不会有爱心,会不会在关键的时刻为社会、为父母、为他人有所担当,我们也就不难想见了。

  我宁愿把“集体喝彩”看作一个极端的个案。但是,即使如此,也不能小看这样的“苗头”。因而,我仍然要说一声:以救救孩子的名义,救救那些老师!

  □郭松民(北京教师)

来源: 中华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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