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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药监局六建议遏药价虚高 扩大政府定价范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09:3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7月6日电 据《瞭望新闻周刊》报道,山西省药监局最近开展的一项专题调研显示,药价虚高问题至仍今严重存在,而且十分普遍。药价虚高导致医疗费用大幅增长,加重了患者负担,解决药价虚高迫在眉睫。山西药监局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若干政策建议。

  ——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解决药价虚高问题。基本思路是在医院改革中实行“三

个分开”,即:非营利性医院和营利性医院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在目前实行“三个分开”还有一定难度的情况下,为了在医院环节控制药价虚高,可采取三条措施:一是严格医院用药管理,医生用药应从国家规定的医保目录药品中选择,确需使用目录规定外的药品,医生要征得患者或患者家属认可同意,并允许住院患者凭医生处方到市场购买;二是严格医院处方管理,医生开具处方时必须使用药品通用名,严禁将药品商品名、商标当做药品名使用;三是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收支两条线。

  ——建立科学规范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一是建立由有关行政部门及相关专家参加的药品价格审定委员会;二是扩大政府定价药品的范围,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全部纳入政府定价的范围,增强政府对药品价格的控制力;三是实行药品定价听证制度,形成公开、透明的价格形成机制;四是建立药品价格动态监管制度,改变“一次定价、长期不变”的现状。

  ——加强药品审批环节管理。加强对药品研发的监管,切实增强对药品研发过程和环节的控制,保证生产企业申报的研发资料的公平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健全新药审批制度,切实改变一个品种上百家企业集中生产的局面,对于改变剂型、规格等药品的申报,应从严审批;对于同品种抽验多批次不合格的药品,应注销其批准文号,实现药品批准文号的动态管理。

  ——解决药品生产经营低水平重复问题。尽快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从源头上控制低水平重复建设问题;充分利用监管手段,严格GMP、GSP认证后的监督检查,淘汰一批条件差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促进企业规模化发展;切实加强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加大监督检查和监督抽验的频次,采取吊销和撤销许可证等严厉手段,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大力发展现代药品物流配送。有重点地促成一批覆盖区域广、销售规模大、管理水平高、运作能力强的现代药品物流配送企业。加快推进药品的电子商务物流,从而减少药品流通环节,形成安全高效的药品物流网络。

  ——治理商业贿赂。严厉打击医药购销活动中关键环节、重点岗位、有关人员收受回扣、开单提成等违法行为;整顿治理代理经营中借用他人证照、代开发票等不规范经营行为;坚决查处公务人员在行政许可、行政监管过程中以权谋私、收受贿赂、失职渎职等行为,为解决药价虚高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帅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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