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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招骗子被判12年 罚金两万元 退赔事主32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10:52 东北新闻网

  一年一度的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昨天,市一中院对一名在去年高招中以托关系帮人进艺术院校为名行骗的罪犯,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此案再一次为心存侥幸的学生和家长敲响了警钟。

  这名骗子叫何庆春,今年31岁,高中文化,是大兴区黄村镇无业人员。去年1月,何庆春经人介绍与刘菲菲(化名)母女相识,何庆春自称认识北京电影学院的谢院长,对刘菲菲

想报考北京电影学院的事,何庆春表示“只要有钱,没问题。”他还公然开出价码,上高职10万元,上本科30万元。

  刘母托别人了解到,北京电影学院确有一位姓谢的领导,便对何庆春深信不疑。才认识一周,何庆春就以办理上北京电影学院高职为由向刘菲菲母女要了5万元,此后何又鼓动刘菲菲上本科,先后四次共骗取刘菲菲母女32万元。其间,刘菲菲专业考试成绩未通过,何庆春还给刘菲菲开具假冒的北京电影学院文化课准考证,蒙骗她继续参加文化课考试。10月20日,北京电影学院开学后第二天刘菲菲报案,何庆春才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调查,何庆春根本不认识所谓的谢院长,只是从网上查到了北影领导的相关资料,就开始招摇撞骗。

  法院认定何庆春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罚金两万元,并责令其退赔人民币32万元发还事主。 (北京日报 记者王皓通讯员王文波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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