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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校建立"绿色通道" 确保贫困生顺利入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13:54 四川在线
来源:解放日报

  上海市教委昨天(7日)转发《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高等学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校切实落实“绿色通道”等有关资助政策,确保新考入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的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通知》规定,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贫困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情况,采取国家助学

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方式予以资助。高校不得因新生家庭贫困而拒绝其入学。

  《通知》要求,在今年的招生录取工作中,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必须同时寄送《国家助学贷款指南》等资助政策有关材料,详细介绍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特别是“绿色通道”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确保每一位新生及家长及时、准确地了解各校有关政策和措施。

  目前,国家助学贷款已成为国家资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最重要的措施之一。《通知》要求,各高等学校要主动配合经办银行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批和发放工作,尽快将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到贫困家庭学生手中。同时,要高度重视贷后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积极配合经办银行做好诚信还贷款的教育和管理。

  秋季开学后,各高校要做好国家助学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积极引导贫困家庭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增加勤工助学岗位,及时发放勤工助学补助;继续做好特殊困难补助的发放工作;结合学校和学生实际,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学生减免学费;从学费收入中按10%的比例及时足额提取专项经费,用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

  (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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