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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招生考试院:高考录取考生家长谨防上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17:33 广西新闻网

  录取有程序,计划有渠道 ,中介不可信,个人无计划

  ——广西招生考试院再次提醒考生及家长不要上当受骗

  广西新闻网通讯员 宋潇潇

  一年一度的高考是国人关注的焦点,一年一度的高考招生工作在这个炎热的夏日也拉开帷幕,考生、家长不仅承受着高考分数、学校招生带来的压力和不安,还会被来自各种渠道关于高招中介的神乎其神信息和描述的“骚扰”,这又给他们在不安中增加了焦虑。

  事实上,一些“专吃此路”的人利用部分学生及家长不完全了解高招政策法规,而又急于上大学的心理,借高招之名,骗取高额的非法中介费用。对此,广西招生考试院通过新闻媒体提醒有关考生与家长,应该摆正心态,假如考生高考分数离希望报考高校的投档分数线有差距,或者与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有差距,那么就不应该再期望通过一些“旁门左道”来获得入门资格。因为,天上掉馅饼的事情是不会发生的。

  与“阳光工程”再次亲密接触

  2006年,广西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在2005年的基础上继续完善,进行制度化建设。广西招生考试院将在2005年“六公开”制度下,进一步细化和实化信息公开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建立起更加科学合理、公开公平的招生工作机制和体系,将“六公开”发展为“十三公开”,考试院将向社会公开国家和自治区计划部门下达的2006年区内外普通高校在广西的招生计划和公开考生查询本人的投档情况、退档原因和录取结果的渠道和方法。同时,根据教育部的要求,高等学校也要将本校的招生资格和招生计划、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学生入学条件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全部公开,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据悉,今年广西继续点燃针对高校招生违规行为的“三把火”:一是严禁任何高校委托中介或个人进行招生乱收费,严禁高校以调整计划为名向考生乱收费;二是坚决禁止并严厉打击体制外的招生录取,严禁未经广西招生考试院批准擅自组织生源和擅自寄发录取通知书,严禁高校和定向单位利用定向就业招生政策指定生源录取;三是治理中介诈骗活动,严禁任何高校委托“中介”进行招生活动。同时,在招生录取期间,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协同公安部门查处中介人员以招生为名的诈骗活动。

  特殊指标不存在

  中介口口声声所说的“内部招生指标”、“计划外招生指标”真的存在吗?

  针对考生和家长的疑虑,广西招生考试院明确回答:“内部招生指标”、“计划外招生指标”等所谓的特殊指标是不存在的。他们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各高校招生计划都要由国家和自治区计划部门下达并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并没有“特殊指标”。

  2006年,除广西《2006年普通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一书中公布的招生计划外,区内外普通高校要进行计划调整的,必须通过专用软件报教育部核准,并通过网络直接传送广西招生考试院,由广西招生考试院按规定统一公布、按规定统一操作,其他任何中介个人和中介机构声称拥有的招生计划都是不存在的或是不合法的。

  “阳光工程”保障录取有章可循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2006年将继续实施全程网上远程录取,现场不接待学校的录取人员,不受理高校委托的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招生录取申请。在招生录取期间,招生考试院将联合公安、监察部门对非法中介的诈骗活动进行打击,并在新闻媒体中曝光。

  “阳光工程”下的招生录取工作有一整套严格的程序。高校招生有明确的政策规定、规范的工作程序和严格的纪律要求,规范的普通高校招生程序是:首先,经国家批准的2006年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依据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规模自主确定本校各专业在广西的招生计划;其次,高校招生计划须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向社会公布;再次,在高考成绩等达到相应要求的考生中,经广西招生考试院与高校按招生规定和章程实施网上录取;最后,经广西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后,由高校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

  录取期间,自治区监察厅、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监察部门派人进行全程监督。

  录取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在广西《2006年普通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一书中,公布在广西招生的所有高校所有专业的收费标准,严禁任何高校以任何形式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因此,广西招生考试院通过新闻媒体提醒考生及其家长: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是广西唯一的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部门,所有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规则和投档程序都是由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制订并由广西招生考试院执行的,广西招生考试院从来没有委托任何机构和人员在社会上招揽生源,也从来没有作出过交钱即可录取的承诺,整个录取过程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希望广大考生及其家长不要轻信任何机构和人员的宣传和承诺,以免上当受骗。编辑:黄皓作者:宋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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