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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毕业考试成绩分成12等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11:0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 市教育局昨天下午透露,我市2006年省级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采用分数与等级共同呈现的方式,等级分为12个等级,各等级占不同比例。

  据介绍,这12个等级分别为A+、A、A_ 、B+、B、B_ 、C+、C、C_ 、D+、D、E,各等级比例按照A+等级为5%、A等级为5%、A_等级为10%、B+等级为10%、B等级为10%、B_等级为10%、C+等级为10%、C等级为10%、C_等级为

10%、D+等级为10%、D等级为5%、E等级为5%划定,其中物理与化学、思想政治与历史分别合并作为一个学科呈现分数、等级。各学科等级分数见附表。

  (谢华国李守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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