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民办高校可颁学历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11:08 光明网 | |||
本报讯 就在高招录取紧张进行之际,民办学校大规模宣传也拉开战幕。昨天,北京市教委就容易让人混淆的民办学校问题进行了说明,并再次重申“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学校自行颁发的证书不具有学历证书性质。 民办高校纳入高招体制 市教委负责人说,北京市现有“民办普通高等学校”9所,这9所学校都是经教育部或北京市政府批准、具有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学历证书资格的学校。 这9所学校中,除北京汇佳职业学院和北京培黎职业学院两所学院的部分专业今年经批准可进行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外,其余7所民办普通高校都纳入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招生体制内管理,学校不能以任何形式进行自主招生。若学校违规自主招生未达到规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那么考生即便被违规录取,也不能注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 严格区分学历与非学历 与屈指可数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相比,“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数量则比较庞大,仅在北京,具有正规招生资格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就有48所之多。与“民办普通高等学校”不同的是,“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以自考辅导和其他培训为主要教学内容,学校自行颁发的证书不具有学历证书性质。 据介绍,“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学生,只有通过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专业规定的全部课程,才能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市教委提醒考生和家长,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在入学前必须向学生或家长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和退费办法,并与学生签署退费协议。 市民可在市教委网站(http://www.bjedu.gov.cn),以及北京民办教育网上(www.bpedu.org.cn)查询相关政策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