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校研究生状告北京市教委讨要学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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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01:45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 吕佳瑜) 2003年5月13日,中央党校以超假、缺课及单科考试不及格为由,对该校2001级研究生李先生作出勒令退学、取消学籍的处分。李先生提出申诉,北京市教委维持了学校的决定。李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教委撤销决定,同时提出11万余元的赔偿要求。 昨日,西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中央党校作为第三人出庭。
“非典”期间超假50天 李先生介绍,他于2001年通过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成为中央党校研究生。2003年“非典”期间,学校以超假、缺课、学位英语考试及补考不及格为由,对其作出勒令退学处分。李不服,向北京市教委提出申诉,但教委未在法定时间内对自己的申诉作出书面答复。在自己提出申诉10个月后,教委驳回了他的申诉。 2006年1月,李提出行政复议,教育部维持了北京市教委的决定。 李认为,学校在处分自己的过程中证据不足,有伪造考勤记录、涂改试卷等行为。教委在处理申诉过程中故意拖延时间,纵容学校伪造证据,给自己造成损失。故诉至法院要求教委撤销申诉裁定,要求学校为自己办理硕士研究生文凭,并享受2004级毕业生相关待遇。 当庭指责校方涂改试卷 北京市教委代理人表示,2005年1月,教委接到李的信访投诉后,已作出文字信访答复。整个过程并非正常的申诉程序,不存在故意拖延时间、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后李提出申诉,教委裁定后驳回,经教育部复议,维持裁定。整个申诉处理过程中并无违法行为。 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副院长表示,到2003年4月28日,李未请假擅自离校长达50天,缺课19次(合计76学时),同时,李在学位英语考试及补考中均不及格,按照学校规定,作出勒令退学的决定并无不当。 应李的申请,法院责令学校调取了李的学位英语试卷原件。“这不是我的试卷,第二部分连我的名字都没有。”李在详细查看了原件之后表示,学校提交的试卷不是自己的原卷。校方则称,由于只有李一人补考,该试卷一直被单独保存。 因李提交了未经整理的录音作为证据,法院将于7月17日再次开庭补充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