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教育新闻 > 正文

《湿地公约》组织与国家林业局就喜马拉雅高原湿地保护达成共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09:42 云南日报

  新华社北京7月14日电(记者董峻)《湿地公约》组织与国家林业局14日就喜马拉雅高原湿地保护达成合作意向。双方认为,喜马拉雅高原湿地具有多项功能,需要通过开展国际合作,特别是区域合作,对其加强有效保护。

  《湿地公约》秘书长彼得·布里奇华特在北京与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会晤时表示,喜马拉雅高原湿地保护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国际任务,中国在其中承担着重要任务,起着很

大作用。希望中国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加快高原湿地保护行动。同时,要加大国际社会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各国应重点考虑资金投入机制,尽早形成运作机制、资金机制。

  彼得·布里奇华特还向国家林业局副局长赵学敏颁发了证书,聘任赵学敏为《湿地公约》中东亚地区高原湿地生态保护特别顾问。

  《湿地公约》是一个政府间公约,是湿地保护及资源合理利用国家行动和国际合作框架。现有152个缔约方,共有1140个湿地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喜马拉雅高原是欧亚大陆上发育大江大河最多的区域,被誉为“亚洲水塔”。中国占该区域总面积的50%,高原湿地面积达到750万公顷,具有十分重要的生态地位。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