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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下发通知重申:普通高中不准招借读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17:29 大河网

  大河网讯为规范天津市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市教委、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重申普通高中不准接收借读生的通知》,禁止体制改革学校的学生到依托校借读。

  据了解,近两年本市各高中学校在落实“高中不准招收借读生”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今年的中招过程中,出现了有些学校私自向学生和家长承诺,学生被体制改革学校录取后可到其本部借读的现象。市教委明确表示,这是违反有关规定的,既不符合体制改革

学校“四独立”的要求,又不符合高中生不准借读的要求。为此市教委重申,普通高中不准接收借读生,特别是禁止体制改革学校的学生到依托校借读。(记者刘延军 实习生刘媛媛 张津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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