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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农户”免费参加合作医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08:50 千华网

  千山晚报消息 (记者 李丹) 记者近日从鞍山市民政局获悉,目前海、台、岫及千山区的民政对象已全部“免费”加入农村合作医疗,其个人需付费用由市财政承担。

  据介绍,为逐步解决农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今年7月1日起,鞍山市正式实施了《鞍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并确定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为人均不低于50元,其中政府补助农民每人40元,农民个人的缴费标准为每年每

人10元。

  据了解,海、台、岫及千山区共有五保户、特困户、残疾人对象4万余人,加上家庭成员约有10万人左右。为保证上述人员也能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鞍山市承担了这些民政对象及其家庭成员的参加合作医疗中个人需付的费用,总计101万元。并且以户为单位为其设立门诊账户,标准为每人10元,账户资金可用于当年门诊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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