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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出台政策补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3:00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 为给予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更多的关心和照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意见》精神,柳州市政府于日前出台了《柳州市已婚育龄夫妻落实绝育措施营养补助和奖励实施方案》规定,对凡具有该市行政区域内户籍的已生育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夫妻,一方落实了结扎措施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营养补助和奖励。

  补助和奖励办法是:凡是生育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后,落实结扎措施的夫妻给予营养补助100元;凡是依法生育两个女孩后,6个月内落实结扎措施的夫妻给予一次性奖励400元,6个月后落实结扎措施的夫妻给予一次性奖励200元;凡是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后,6个月内落实结扎措施的夫妻给予一次性奖励200元,6个月后落实结扎措施的夫妻给予一次性奖励100元。

  发放办法是:落实绝育措施的夫妻手术后一年内,凭手术单位的绝育证明领取补助和奖金。各县获补助、奖励的夫妻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领取;各城区获补助奖励的夫妻到现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领取。(郭新平)编辑:杨东作者:郭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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