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叫停全日制私塾“孟母堂” 定性为违法办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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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9:54 中国新闻网 | |
上海市教委发言人昨天指出,“孟母堂”未获得办学许可,属违法办学;家长把适龄子女送到该学堂接受教育,而未按规定把子女送到经国家批准的教育机构接受义务教育,属违法行为。上海市教委已责成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对该学堂进行调查和依法处理。 近来,有媒体相继报道了上海某地区出现“孟母堂”办学的现象,对此,教委发言人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六 同时,根据《义务教育法》第二条和第四条的有关规定,家长把适龄子女送到该学堂受教,而未按规定把子女送到经国家批准的教育机构接受义务教育,也属违法行为。 此外,该学堂的教育教学内容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制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的规定,不符合《义务教育法》第三十四条的要求。该学堂的“读经教育”的内容和方法都与上述要求不符。 另外,该学堂未经有关物价部门审核,擅自向学生家长收取高额费用,属违规收费。 (来源:上海文汇报;作者:苏军、焦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