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子女学校严禁跨区县招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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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7日15:23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陆梓华特约通讯员焦苇)为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适龄子女(以下简称“农民工子女”)就学安全,市教委昨日出台农民工子女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再次强调新学期各校应按照乡镇(街道)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招生区域招生,严禁跨区域招生。 目前,校舍简陋、安全管理工作松散、缺乏安全教育等问题给不少农民工子女学校增加了安全隐患。为此,市教委规定,除明确1名负责人任学校治安责任人,负责学校日常治 有关部门明确表示,农民工子女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如属学校负有责任的,乡镇(街道)政府和公安部门应对学校举办者依法予以教育或处罚,触犯刑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