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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牡丹江市多举措促大学生就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1:04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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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积极引导和帮助大学毕业生就业,日前发出了《关于切实做好全市200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为毕业生充分就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广辟渠道。

  《通知》指出,市区生源(户籍)毕业生可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就业单位,无论有无接收单位,都可以先办理落户手续;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来牡丹江市就业不受专业、时间、生源地和培养方式的限制,毕业时未落实具体单位的,实行“先落户、后就业”的办法;外地生源专科(高职)毕业生、特殊专业中专毕业生有意来牡丹江市工作,如用人单位同意,可采取“先就业、后落户”的办法;对师范院校的师范类毕业生和非师范类毕业生也将实行相同的就业政策,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牡丹江市还规定,市属国有企业及80户非公有制企业引进的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享受市政府颁发的工作津贴。3年内,学士学位毕业生每人每月发给工作津贴300元,硕士学位毕业生每人每月发给工作津贴1500元,博士学位毕业生每人每月发给工作津贴3000元。经费由市政府和用人单位各承担50%。

  同时,该市还加大了对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扶持力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今年,对自愿到县级以下基层创业的毕业生,其自筹资金不足时,可向当地经办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毕业生因短期无法就业或就业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民政部门要及时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

  为了给毕业生及用人单位提供全方位的管理和服务,牡丹江市还于近日专门开通了政府服务性网站———牡丹江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站开通刚半月,省内外已有千余名毕业生将就业信息登陆到该网站。(刘加勇董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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