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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中、读大学也有“低保”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8:59 南京报业网

  □通讯员胡玲华金陵晚报记者姜静

  【金陵晚报报道】 低保家庭子女在高中、大学等非义务教育阶段也可以享受助学政策了!昨日,记者获悉,南京市民政局、南京市慈善总会以及各区县政府联合推出新举措,对全市城乡低保对象中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子女,实行普惠制入学救助。

  义务教育可领“助学券”

  记者了解到,从2003年开始,南京市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城市低保家庭子女实行杂费全免,代办费减半的政策,这些家庭的孩子在入学前可以到相关部门领取“助学券”,抵消相关的费用。从2004年起,这一优惠政策再次延伸到农村,南京市对农村所有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家庭子女,也开始发放“助学券”。

  “助学券”减免的费用由市、区、县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从捐资助学款中拨付,据悉,自从开始发放“助学券”以来,南京市每年都会为困难学生减免数百万的费用。

  最高补助达3000元

  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家庭子女可以享受“助学券”的优惠政策,但在非义务教育阶段,每年都有不少贫困生因为无钱上学而导致失学。据悉,南京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和各区县政府推出的助学新举措,就是为了使这些低保家庭子女获得同样受教育的机会。

  这次对非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对象子女入学救助采取普惠制,救助对象为今年所有参加高考并被公办高校(包括大专)录取的低保家庭子女,以及今年考上中专、职校、技校和普通高中的低保对象家庭子女。考上大学本科的,每人救助3000元,考上大专以及高中、中专、职校和技校的,则从500元到2000元不等。各个区县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全市救助标准大致相同、略有差别。(详见附表)

  据南京市民政局统计,截至今年7月份,我市城乡低保对象为6.73万户13.41万人,在城乡低保对象中,今年由初中升入高中、中专、职校、技校的约有2415人,升入大专、大学本科的约有800人。

  申请今天起开始

  从今天起,凡低保家庭子女,符合有关入学条件者,可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和入学录取通知书、低保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民政办申请登记,经所在地镇(街道)民政办调查审核后,报区县民政局审批。登记和发放一次性入学救助款方法由各区县民政局和慈善分会自行确定。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按所在区县救助标准已得到社会捐助的,不再重复享受此次入学救助。

  记者了解到,去年秋季入学前,市慈善总会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对全市所有被大学本科录取的低保对象家庭子女进行了救助,还组织开展结对助学活动,让市民与特困生结对助学。这次非义务教育救助对象首次涉及全市所有低保对象子女,这在江苏乃至全国都是极少的。

  (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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