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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医院因擅自更改已审批广告遭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3:58 东方早报

  昨天,上海东方早报记者从上海市卫生监督所获悉,继上海申茂口腔门诊部于今年5月在媒体刊登违规医疗广告被撤销《医疗广告证明》之后,又有两家医院:上海宏康医院以及上海南山医院因相同原因“获罪”。而宏康医院在已经审批的样本上擅自加入吸引患者点击该院网站的字眼也是近期一些违规广告的新策略。

  上海东方早报记者了解到,上海卫生行政部门针对监督执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

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上海实际,在监管手段和制度上进行了一系列创新和突破,在全国率先推出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出证制度,各医疗机构申报医疗广告必须上报成品医疗广告样件,其中电视广告应当提交镜头脚本,广播广告应当提交文稿和录音磁带,文稿和录音磁带应一致,平面广告应当提交作品样稿。

  医疗广告发布十日内,申请人应将广告成品样件送交市卫监所备案。此举有效避免了以往医疗广告中容易出现的篡改内容、夸大其词甚至虚构内容等情况。同时,本市医疗机构在外省市媒体刊登违法违规广告也被列入监测、查处范畴。本市医疗机构被发现在外省市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将撤销其《医疗广告证明》且一年内不得申请《医疗广告证明》。

  新规还明确,医疗广告刊登内容不许创作、加工、夸大和拔高。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医疗广告证明》核准的内容与表现形式发布医疗广告,改变了原先对医疗广告出证的审查主要是对平面广告的原则性审查并允许发布广告时进行艺术再加工的做法。

  新规实施后,自4月16日各媒体依据新的《医疗广告证明》刊登医疗广告开始至6月底,共监测医疗广告1127条,仅发现违规增加内容的医疗广告3条。对上海南山、宏康医院和申茂口腔门诊部三家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已撤销了其医疗广告证明。其中上海宏康医院刊登的广告内容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完全不符,擅自添加了“现代化综合性医院、点击宏康、点击健康”等字样,吸引患者登录他们网站。而南山医院则是因为擅自添加了图片。

早报记者 李祎 刘海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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