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教育新闻 > 正文

蒙冤15年的教师徐计彬提出143万余元国家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21:26 沈阳网

  新华网石家庄8月10日电(记者董智永)一民办教师因为一次错误的血型鉴定,以强奸罪被判了8年有期徒刑。蒙冤15年的民办教师徐计彬日前来到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提出143.44万元的赔偿,并申请为自己落实教师政策。

  河北省曲周县河南疃镇第二疃小学原民办教师徐计彬,1991年曾被指控犯有强奸罪被判刑8年。出狱后徐计彬四处奔波讨说法。此间,他在何延兵律师的指导下抱着试试看的心

态前往医院进行血型化验,结果他惊奇地发现自己的血型为“O”型,与原来认定其有罪的血型“B”型不符。今年7月28日,曲周县人民法院改判徐计彬无罪。

  徐计彬在申请书中说,他原来是一名优秀的民办教师,因为司法机关的错误而被学校开除,丧失了作为一个国家教师的机会。所以他请求依照政策恢复其教师身份。徐说,他当时在看守所悲痛成疾,就医花去了他巨额的费用。因自己被判刑,村里没有为其划出承包地,因此也失去了土地。当时自己以强奸罪被刑事拘留后,被游街示众,自己无颜见人,妻子也忍受着巨大的压力悲惨度日。为此徐计彬要求为他恢复教师工作,转正为公办教师,并赔偿各种物质、精神损失143.44万元。徐计彬还要求查明导致冤案的原因,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来源:新华网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