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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普通高中新校历确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3日08:18 东北新闻网

  8月11日,市教育局公布了实行新课改后,我市确定的普通高中新校历。

  据介绍,为确保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依据省教育厅提出的“ 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决定对1996年下发的校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校历自今年9月1日起试行,原校历同时废止。

  新校历只适用于高中一年级。高中二年级和三年级执行教育部《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的规定。

  (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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