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加分沦为腐败通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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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4日06:41 中国青年报 | ||
不能让加分沦为腐败通道 ——近期媒体关于加分的报道及讨论综述 实习生 叶铁桥 本报记者 吴湘韩
今年中考、高考前后,许多有关加分舞弊、造假、有违公平的事件和内幕,被媒体一层层揭开。 本报是近期最早提出高考加分问题,且报道比较充分的媒体,不仅率先报道了今年高考的新名词——“裸考”,独家披露了“体育特长生”舞弊的丑闻,而且,对高考加分政策的诸多方面,都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报道和探讨,并一直都在求解这样一个问题:加分到底加出了什么? 加分质疑声迭起 今年高考前夕,一个高考新名词——“裸考”再度引起人们对高考加分的关注。据本报6月2日报道:一个近50人的班级,能加20分的就达到20多人。而那些没有加分资格的,则被戏称为“裸考”。 这一报道不由得让人质疑:高考分数这么金贵,多一分少一分命运迥异,这些人凭什么占得先机?他们所获得的加分项目,是被广泛认同的吗? 6月12日、13日,湖南省应届高中毕业生“体育竞赛优胜者”统一测试举行。本报记者调查发现,上千“体育竞赛优胜者”是“水货”,参测100米跑的27名女生,没有一人能达到合格标准。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后来公示:报名参测考生3412人,实际报到参测2304人,合格人数829人。 接下来,又有一些新的情况不断被报道出来。如本报6月28日报道,辽宁省鞍山市第一中学1200名考生中,竟然有153人是有资格加分的国家二级运动员。记者调查发现,这些加分均违反了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未经省级招生委员会在报考当年组织的测试、认定中审核过关。 7月12日,本报又报道了这样一个事件:福建一考生家长为了让自己的儿子在高考中加分,将他几年前水中救人一事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见义勇为行为,因未获认定,便将当地公安局告上了法庭。而事件的缘起是福建省规定“见义勇为者及其子女高考可获加分”。事实上,北京、四川都有类似规定,对此,人们纷纷质疑,这项制度是否有鼓励未成年孩子见义勇为之嫌,是否有子承父荫之嫌,是否有将见义勇为功利化之嫌,是否有损高考公平之嫌。 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加分项目受到质疑,如黑龙江省规定省级优秀专家、博士子女可以加分,就受到了包括该省政协委员在内的广泛质疑。 反响尤其大的是《南方周末》8月3日报道的,福建省漳州市市长亲自拍板,只要纳税300万元以上,其子女中考就可以加20分。有评论认为,这种政策的出台,简直像在宣告分数是可以直接用钱买到。 8月7日,第二十一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结果在澳门揭晓。据《人民日报》8月9日报道,有带队老师说:“创新大赛很难避免‘大手拉小手’的情况出现。”一个例证是,许多课题后面,是非常成人化的研究内容,许多选题光是实验材料就相当昂贵,而实验设备更是很难找到。大多数孩子都有比较良好的家庭背景,很多人至少有一个家长从事高层次的科技研究工作。 究其原因,在于参赛成绩与高考加分、保送挂钩,少数家长和教师想把这项意在提高学生创造力的比赛变成一座新的“独木桥”。 不培训语言、乐器,不讲解考题、答案,只传授“加分秘籍”。暑期里,一种教学生如何应对高考加分的培训班,正在上海悄然兴起。虽然学费高达3万元,但仍引起不少家长的浓厚兴趣。上海《新闻晨报》8月10日的这则报道令人震惊。 加分加出腐败通道 湖南省上千“体育竞赛优胜者”是“水货”,这么多的“水货”能弄到“体育竞赛优胜者”资格证书,背后是考生家长在角力。记者在现场看到,路两边停满了公车,绵延大约一公里。有多名家长表示,许多考生通过交钱的方式,获得了可以加分的机会。 加分一旦沦为腐败通道,后果非常严重。本报记者追踪调查发现,湖南一些地方给考生滥发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 这种现象也不仅仅出现在少数几个省份,也不仅仅是体育加分一项。据新华社报道,从2001年开始,科技创新大赛与高考挂钩,大赛本是为了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搞发明创新,但为了获得免试上大学的资格,有的家长花钱请教授指导,有的不惜花10万元、20万元买项目,千方百计把科技创新大赛当作跳板。 同样,某些奥赛的优胜者、某些所谓的少数民族学生和华侨生,也都曾有花钱使权造假的情况被曝光。 这些事实充分说明,加分程序中出现的漏洞,成了某些权钱群体的腐败通道,从而极大地损害了其他考生的权益和整个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新华社发表题为《不能让高考加分成为腐败通道》的时评称,“这种明目张胆的公开造假事件说明,如果不能全面堵住政策漏洞,不把权钱交易从高考领域中完全驱除,高考公平就难以保证”。 引发人们对加分制度的反思 腐败产生的根源,还在于制度设计上出现了问题。由于加分制度设计本身不够严密,由于对权力的制约监督形同虚设,由于运作过程的不透明不公开,致使高考加分政策在一些地方被严重异化,成了一部分人以权谋私的工具。 如湖南省一些地方二级运动员证书的发放,就存在着以下问题:第一,超期限受理,今年为去年5月举行的运动会成绩办理证书;第二,不按申请程序审批二级运动员;第三,降低办理条件,使不符合标准者得以位列其中,等等。 “奥赛”也是如此。纵览世界上多数国家,参加“奥赛”的大都是业余爱好者,国内外专家公认,只有5%的智力超常孩子适合学奥数。但是,由于有加分甚至免试保送的机会存在,“中国奥赛走入怪圈”。 给“纳税大户”和“外来投资大户”子女入学加分,则被新华社批评为“典型的行政‘乱作为’行为”,因为“特别照顾纳税大户和外来投资大户,突出考生的家庭财富背景,在教育上导致了‘有钱就可以加分’、‘有钱就可以优先入学’的‘金钱第一’的不良风气”。这项政策“应该立即纠正”。 越来越多的人质疑,加分政策作为社会公共政策,并没有通过出台公共政策所必须经历的程序,如征求社会民意、举行听证会等,而是直接由某些部门根据部门利益出台政策,这样做是否合理? 而且,正是由于制度设计上的漏洞,致使保送加分政策在执行过程中频频出现问题。因此,如何“推进制度改革,科学合理地设计保证制度落实的正当程序,加强操作过程的监督和透明,以实现目标公正和程序公平的有机结合”,日益成为关心考试公平的社会大众的诉求。 保留、清理还是取消 伴随媒体关于加分事件的报道,有关中高考加分政策的存废之争不断。 一派认为,即使加分过程中出现了问题,也不能因此而否定高考加分制度。他们认为,高考加分政策是为了弥补高校招生制度的某种缺陷而制定的。现在选拔人才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全国统一考试,以高考成绩作衡量标准。对有特长的学生来说,这种选拔方式并不能反映出学生的特点。这种制度上的缺陷会把一些比较优秀的学生拒之门外。因此不能因噎废食。 另一派主张,应当彻底取消加分政策。他们认为,高考加分政策的设计初衷,虽是出于软化过于僵硬的“唯分数论”,以实现更大程度上的招生公平,“但不可否认的是,作为一种制度性的矫正措施,加分之于高考制度只是一种例外性的补充规定,具有很浓的法外施恩色彩”。“如果这种例外和补充过多过滥,势必对高考制度构成冲击,损害其公平性”。而且,过多过滥的加分政策已严重损害了中高考制度的公平和公正。因此,与其存在,不如取消。 介于这两种观点之间的第三派则认为,对中考、高考加分进行规范整顿。他们认为,照顾性加分制度无论从制度设计的宗旨,还是从制度的实际作用看,都是积极的、合理的。但是鼓励性加分政策则不尽合理,有可能出现问题,应该对这两者进行区别对待。他们相信,只要重新审视现行的高考加分制度,通过规范程序、强化监督、公开透明、严惩违规等途径予以完善,不给造假者以可乘之机,就能为考生带来真正的公平和公正。 应该说,三派观点从不同角度出发,各有各的考量和道理,但当一项政策因过多的丑闻和争议而到了出现存废之争的境地时,这项政策就的确值得有关部门彻底思考一下了。 可以预计的是,如果不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清理规范,高考加分还将加出更多的问题来。 编后 自本报6月14日发表《上千“体育竞赛优胜者”是水货》以来,本报共刊登了关于加分的报道和讨论共6期20多篇,对高考、中考加分政策及其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多角度的揭示和探讨。今天推出的这期报道,算是对近期加分报道作一总结,也意味着本报关于加分的报道和讨论暂告一段落。在这里,向参与和支持这一系列专题报道的读者衷心道一声:谢谢! 限于人力和版面等原因,对于一些读者提供的线索未能采访报道,一些读者提供的建设性意见也未能见诸版面。在这里,我们向您说一声:对不起! 推动社会进步,服务青年成长是本报孜孜以求的目标。恳请读者继续给我们提供这方面的新闻线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