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教育新闻 > 正文

湖北省教育厅等十部门联合通知:校车要贴统一标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06:48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徐啸寒 通讯员 梁炜)昨日,省教育厅等十部门联合发出通知,9月1日起,全省各中小学校,接送学生的专用校车,应贴统一标识。

  通知要求,学校购买或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到公安交管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司机应当身体健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无

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等,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