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3部门规范高校收费大学生可拒缴无公示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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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11:19 四川在线 | |
来源:新华网 高校开学在即,江西省物价、教育和财政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对高校收费中的问题进行规范。三部门明确表态,大学生可以对未经公示的任何收费拒缴;校方也不能强制要求学生公寓的床上用品和日用品统一采购;学生中途退学,住宿费、学费应该按月退还。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介绍,新学年开始,任何高校的住宿费只能按学年或学期收取 针对开学新生将大量进入校园的情况,江西省三部门还规定,为方便学生学习和生活,在自愿前提下,高校可以替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相关费用,但各校不得强行统一收取代收费,也不得在学生缴纳学费时合并收取,并应及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不得在代办收费中加收任何费用。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和日用品,由学生自主采购,绝不允许强行统一配备。 江西省教育厅再次提醒,各高校必须按照本通知和相关规定,将经过三部门审核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学生和社会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未经公示的收费,学生和家长有权拒缴并可向主管部门举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