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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大学生公寓日用品不得强行配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22:18 云南日报

  新华社南昌8月19日电(记者曾曦)江西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对高校收费中的问题进行规范。通知规定,学生公寓的床上用品和日用品不得强制统一采购,并对学费收取等问题进行了规范。

  随着招生工作的完成,一些高校开始了新生报名。针对一些高校在学生公寓日用品等代收费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三部门联合规定:代收费不得与学费合并收取;代收代付相关

费用,必须是为了方便学生学习和生活,并以学生自愿为前提。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和日用品,由学生自主采购,不得强行统一配备。各校必须加强代收费项目的管理,项目实施完后,要将实施情况向学生公示。

  通知规定,各高校必须将经过审核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学生和社会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未经公示,不得收费。高校在招生简章中必须注明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同时,学校住宿费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该根据其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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