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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免收杂费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也享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0日07:24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19日,南京召开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杂费工作会议,从2006年秋季开学起,南京全市免收义务教育阶段杂费。

  这次免收杂费的时间是从2006年秋季学期开始,享受免收杂费的对象是指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同样享受义务教育免收杂费。免收杂费的外来工子女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监护人具有稳定住所、收入来源,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取得转入地暂住证并居住三年以上。南京义务教育阶段免收杂费后,还需交纳“一费制”规定的课本费、作业本费、讲义费、寄宿生的住宿费和规定的服务性收费等费用。除此以外,学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除了免收杂费,继续加大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的助学力度,为城乡低保家庭、低收入纯农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课本费、作业本费、社会实践活动费、体检费。

  南京市财政明确,凡免收杂费而形成的公用经费缺口,市、区(县)两级财政全额予以保障,学校的公用经费全部由财政预算安排。公用经费用于学校日常开支,严禁用于发放教师工资、福利和补贴等,严禁将免收杂费补助经费冲减、抵顶财政预算内公用经费拨款。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收杂费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除课本费、作业本费(讲义本费)和市里规定的服务性收费外,不得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决不允许“一边免收费、一边乱收费”。

  各区县将把治理义务教育学校乱收费行为,作为今年行风建设的第一目标。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不允许举办提高班、实验班、特长班,更不允许以办班为名乱收费。南京已对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了全面清理,在此基础上,将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实行“阳光收费”,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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