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教育新闻 > 正文

湖南"爱心传递"受捐寒门学子须签约承诺回报社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19:0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长沙八月二十一日电(傅煜)时下,越来越多的爱心人士开始向贫困大学生伸出援手。湖南双峰县一位企业家发起的“爱心传递”活动却颇为独特,他要求被捐助的寒门学子必须与他签定合同,且日后要用自己的部分收入回报社会。目前已有数十名寒门学子与活动组签定了合同。

  按合同规定,受资助学子所有深造费用将由“爱心传递”项目组提供。而受助人则

需承诺,从参加工作开始,当月收入达一千元人民币时,每月必须拿出百分之十的收入资助其他寒门学子,其收入越高比例则越高,直到总费用达到或超过“爱心传递”项目为他本人提供的援助金额总数为止。如果其总资产超过五百万,则必须无条件拿出百分之十来用于慈善事业。

  该项活动将于今年九月全面铺开,预计第一期将有两百多名学生被纳入受助范围。

  据项目负责人阳雄绪介绍,此项活动主要是想培养受助人的社会责任感,同时还可以广泛吸纳资金,使更多需要救助者获得资助。

  此间有关专家认为,贫困大学生们渴望的并不是特殊的优待,对他们实行“有偿”资助,既维护了学生的自尊,又能激励他们日后更加发奋读书成才。而由受益者进行投资回报,也体现了社会公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