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底前集中处理高考录取遗留问题部分落选考生还有录取机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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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9:55 云南日报 | |
我省高考录取工作已经结束,省招办昨日发布公告说,本月底前将接待考生及家长来访,之后还将集中处理本科及专科、中专层次学校录取遗留问题,相应分数线上的部分落选考生问题可通过省内院校调剂得到适当处理。 省招办表示,已录取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须盖有“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字样的条章)、准考证及身份证到 全省接待考生及家长来访日定为8月23日至8月25日,由各州、市招办组织所辖各县(市、区)招办接待来访考生、家长。届时请考生、家长携带准考证、成绩通知单到所在县(市、区)招办反映情况。 月底前还将集中处理今年高考本科及专科、中专层次学校录取遗留问题。本科层次的遗留问题定于8月29日、30日集中处理,专科、中专层次的遗留问题定于9月11日至9月15日处理。省招办划定了省内各高校解决录取遗留问题的文理科分数线,还规定了处理此类问题的相关原则。据介绍,解决遗留问题坚持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省内各高校所列分数以上的落选考生尽量解决到相对应的省内院校,如果个别院校生源过多,省招办则将按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解决遗留问题的专业由院校安排。 但已经录取、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以及文科(425分)、理科(385分)、“三校生”各类别二专线以下的考生将不予接待。另外,在处理遗留问题的过程中,艺术、体育类考生必须文化和专业成绩双上线。而“三校生”遗留问题的解决,将进行汇总后由省招办统一处理。 记者 谢炜(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