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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学校新学期学杂费全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14:25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陆梓华特约通讯员焦苇)继上半年对所有郊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后,秋季新学期开学,本市将对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面免除学杂费。这是从市教委昨日公布的《2006年下半年上海教育工作补充意见》中透露的信息。

  与此同时,经过全面修订,从9月1日起,新《义务教育法》将全面实施,明确了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并第一次将素质教育的要求写入了法律。为此,市教委

昨日转发了教育部关于学习和贯彻实施新义务教育法的有关通知,要求各区县组织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深入学习义务教育法,并向广大家庭、父母和适龄青少年宣传该法,使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青少年、社会组织了解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据悉,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本市还将制定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建设过程中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评估指标体系,并开展以教育公建配套、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为专题开展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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