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声音:“大中专技服务月”将开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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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15:0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劳动保障部决定今年9月在全国主要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开展“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 劳动保障部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对各类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提供免费政策咨询和职业介绍的基础上,将离校回到原籍并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办理失业登记的中专、技校毕业生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帮助一批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通知指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都应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对这些毕业生提供免费的就业政策咨询、岗位信息提供、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9月1日后回到原籍并办理失业登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市、区(县)综合服务场所开设专门窗口,为其办理失业登记,并免费提供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向辖区内每个已登记失业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进行一次上门政策咨询服务,建立定期联系和服务制度;对就业困难对象实施“一对一”重点帮扶。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收集一批适合大中专技校毕业生的空岗信息,在服务月活动期间,举办专场招聘会,对灵活就业或在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要积极为其提供档案托管、社会保险接续等方面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 各地对登记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应根据其意愿,组织其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并根据当地有关规定,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标准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文/文薪 (晓健/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