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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贷助补减“五管”齐下 让贫困大学生安心读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5:43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 邵娟 通讯员 梁炜 实习生 李晶 报道:昨日,省教育厅发布消息,所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在秋季开学时必须开设“绿色通道”,先让学生入学,再通过“奖、贷、助、补、减”等资助政策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

  在开学报到时,学生持乡镇政府或县级民政部门所出具的贫困证明,或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特困证等证件,在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窗口尽全力缴纳部分费用后,经学

校审核同意便可入学。

  对贫困学生的“奖、贷、助、补、减”等资助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类:

  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受助对象:公办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新生,以下各项资助均含新生)。

  资助标准:每人每学年4000元。

  申请程序:每年10月份,贫困生可直接向所在学校贫困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领取、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2.省政府奖学金

  受助对象:公办省属地方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资助标准:一等奖每人每学年3000元,二等奖每人每学年2000元。

  资助人数:省财政安排省政府奖学金400万元,资助1850名贫困生。

  申请程序:每年10月份,贫困生可直接向所在学校资助管理部门申请,领取、填写《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3.学校奖学金:高校从学费收入的10%中拿出部分资金,设立多项奖学金对贫困生给予资助,学校每年定期组织学生申请。

  助学贷款

  助学贷款分为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政府补贴,毕业后由学生自付。学生毕业后1-2年内开始还款,6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1.国家助学贷款

  受助对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

  资助标准:学费、基本生活费、住宿费,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

  申请程序:贫困家庭学生可直接向所在学校资助管理部门申请,领取、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所需申请材料:本人学生证(新生持《入学通知书》)、父母(监护人)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乡镇一级政府或县级民政部门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2.生源地助学贷款

  受助对象:湖北省生源考入省属地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

  资助标准:学费、基本生活费,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

  所需申请材料:身份证明、乡镇一级政府或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籍证明(新生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在读生凭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未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证明)、居民信用登记证书或有关信用证明、学校出具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及开户行和账户。

  申请程序:贫困家庭的家长直接向户口所在地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学生在校期间不用支付利息,利息由政府补贴,由农村信用社和各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结算。

  助学金

  助学金分为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受助对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公办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资助标准:每月150元,分10个月发放,共1500元。

  2.省政府助学金

  受助对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公办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资助标准:每月40元,分10个月发放,共400元。

  受助人数:2006年省财政安排省政府助学金1000万元,秋季开学后可以资助2.5万名贫困家庭学生。

  3.学校助学金:学校从学费收入的10%中拿出部分资金对贫困学生发放补助,如寒衣补助、车票补助,贫困生可直接向所在学校资助管理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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