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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前再出三项助学新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7:00 南京报业网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施教记者钱红艳)继我市出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新学期杂费全免政策后,昨天,市教育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又公布了我市三项新学期助学政策,将我市助学“绿色通道”进一步扩容,确保全市中小学生新学期能够顺利入学。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子女可申领“助学券”从今秋开学起,我市“助学券”制度适用范围除了包括享受本市城市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中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不含择校生)外,新增纳入南京市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不含择校生)

  由于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已免收杂费(含信息技术教育费),新学期“助学券”制度的实施标准将调整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和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课本费、作业本费、社会实践活动费和体检费全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和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子女,现属于孤儿的,除上述费用全免外还免住宿费;公办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三残”子女仍实行免费教育,但不再执行“助学券”制度;低收入纯农户家庭“三残”子女的学习费用减免政策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三残”子女相同。

  另据了解,往年新学期开学,符合“助学券”申领条件的必须拿相关证件到区教育局领取“助学券”。今年“助学券”的申请程序有所调整:开学报到时,凡属于“助学券”制度适用范围的在校学生,要到所在学校申请办理“助学券”。

  申请时,须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身份证、户口簿、小学生素质报告书或初中生成绩册、新生录取通知书交学校验证;低收入纯农户必须持各乡镇开具的《低收入纯农户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小学生或初中学生成绩册、新生录取通知书交学校验证。

  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就学费用有减免市教育局昨天还对外公布,新学期开学,我市在市及区县教育局所属学校就读的南京市特困职工家庭的子女(不含择校生)就学费用将有所减免,减免期限为2006至2007学年。

  具体减免标准为: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其学习费用减免标准是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减免50%;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学的,对其学费给予50%的减免。据悉,符合减免条件的学生名单将由市总工会提供,各区县教育部门经过严格审核后,将最后审核的结果交给市总工会,由市总工会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开具《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学杂费减免证明》,学校根据《证明》对学生进行就学费用的减免。

  800职校贫困生可领2000元助学金此外,今年新学期开始,我市每年将对南京市教育系统所属的重点职业学校招收的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发放职业教育助学金。职业教育助学金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资助对象为本市户籍的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班(综合高中除外)在籍在校学生;同时必须是经确认的低保家庭子女。交纳捐资助学费的学生不得享受助学金待遇。

  另悉,今年职业教育助学金发放对象为2006级学生,全市总数为800名(含六合区、高淳县、溧水县)。

  (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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