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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工种将设“首席工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8:41 南京报业网

  【金陵晚报报道】“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被录用后,比照本企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有关待遇执行。”在昨天召开的南京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会议上,南京市出台了《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讨论稿),根据该《意见》,各企业应建立技术工人岗位津贴制度,企业可对高技能人才实行年薪制,年薪水平按不低于本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意见》鼓励企业在关键工种、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建立“首席工人”,并给予相应的待遇。

  《意见》还明确,技工院校高级班毕业生,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试用期、见习期工资待遇,以及定级工资和其他待遇均参照大专学历毕业生。各类技工学校招收的异地学生,毕业时取得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市就业的,可将户口迁入南京。今后每两年,南京还将评选一次有突出贡献的技师和高级技师,当选者给予奖励。(梁建恕)

  (编辑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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