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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学年全免义务教育学杂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06:08 东方早报

  昨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对2006学年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予以公示。三部门指出,从新学年起,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除杂费,同时根据国家规定,下调上海市中小学生课本和作业本费。

  三部门要求,各有关学校应严格按教育收费公示的要求,做好各自的收费公示工作,欢迎市民参与监督,可拨打市价格投诉中心电话12358或市教委热线52381363投诉举报。

  据悉,新学年上海主要教育收费公示项目包括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学前教育等。除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免除杂费外,课本和作业本费定为小学1-5年级(一期课改)95元、小学1-5年级(二期课改)150元;课本和作业本费初中6-9年级(一期课改)为150元、初中6-9年级(二期课改)为185元。公办学校外省市学生借读费项目中,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减免借读费。特殊教育,盲、聋、辅读学校,除免收杂费外,免收课本和作业本费、课外教育活动费,工读学校杂费免费。而全日制普通高校一般专业和师范院校每学年学费仍为5000元。

  今年年初,上海市发布了《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免除本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学杂费实施意见》,按照先郊区、后市区的方案,逐步推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免除工作。另外,上海还在不断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今年又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人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小学每人每年从去年的420元,提高到不低于520元,初中每人每年从560元,提高到不低于720元。同时根据义务教育阶段盲、聋、辅读和工读学校的特殊性适当增加人均公用经费拨款。

  上海市财政也在资金上给予资助,根据各区县经济状况,分别给予免除学杂费总额的10-80%补助,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

早报记者 余梦 周文天 王进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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