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加强中小学义务教育为全市91万多学生减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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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10:41 温州新闻网 | ||
今秋开始,全市初中和小学生免收学杂费,只收课本费与作业本费。昨日,市教育局正式发出《关于加强温州市义务教育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此项政策将为全市91万多学生减负2亿元。 三类学生可免除学杂费
享受免除学杂费政策的对象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在读的本地户籍学生、正常转入我市就读学生以及符合条件在转入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 正常转入我市就读学生系指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调动和引进人才、留学回国工作、随军、港澳台及侨胞、投资创业等人员需在我市就读的子女。 享受免除学杂费政策的外来学生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户籍所在地政府开具学生无监护条件且同意外出借读证明;外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暂住地已取得暂住证并暂住一年以上;外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交纳社会保险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一年以上;在流入地有相对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独生子女证明。 91万学生减负2亿元 此次免除的杂费标准最高限额为:城镇中小学为每生每学期小学100元,初中130元;农村中小学为每生每学期小学65元、初中90元。据统计,全市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91万多人,减负达2亿元。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进入现居住地学校就读的需缴借读费,借读费具体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期3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600元,但在学生注册报到时,按当地公办学校免除杂费标准作相应扣减。 经批准创办的民办学校(含按民办机制运行的公办学校)仍可收取学费,但在学生注册报到时,要根据价格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按当地公办学校免费标准作相应扣减杂费。 学杂费由政府“埋单” 免除学杂费后,学校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转移支付和市、县(市、区)财政承担。(记者夏晓腊) 来源: 温州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