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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2007年春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新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14:50 温州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潘秀慧)农村的初中和小学应严格执行“一费制”,除按规定代收课本费、作业本费、寄宿制学生住宿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这是记者从昨天下午召开的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据悉,按照国务院的部署,我市将与其他东部城市一起,从明年春季开始改革实施这一新机制。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指从2006年开始,用五年时间,按照“明确各级
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与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改革内容包括四个方面: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据悉,我市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91万余人,其中农村初中、小学生占据极大比例,他们将成为这一新机制的受益者。副市长钱成良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温州分会场的会议。

来源: 温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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