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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将加强义务教育监督 严禁学校开除学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02:28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许静) 新的《义务教育法》将于9月1日实施,新的《义务教育法》突出了义务教育强制性的特点,对老师体罚学生,学校开除学生,学校乱收费等做了严格规定。

  严禁体罚学生、开除学生。据省教育厅厅长靳宝栓介绍,河北省教育部门将加强义务教育执法监督工作,切实纠正义务教育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为了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严禁学校开除学生,同时严禁教师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
依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河北省教育厅特别强调,学校在惩戒违纪学生时要加大教育劝导的力度,不能以开除学生相威胁。

  学校乱收费直接责任人将被查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据此,我省将全面治理义务教育领域的不规范行为,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首先一项即为做好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坚决杜绝各种违法收费行为。

  另据了解,我省教育部门近期将严查各种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要重点治理的义务教育领域不规范行为还包括学校分重点班非重点班,改变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性质,教科书编写、选用的不规范行为,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行为等等。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按照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那些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其他不适合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人员,将依法清除出教育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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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财政保障农村义务教育

  我省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方案九月底出台

  本报讯(记者许静)根据新的义务教育法,我省将逐步把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今年秋季先在遵化市开展试点,明年在全省范围内推行。

  我省将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分担,省级统筹规划,管理以县为主”的新机制。除教职工工资维持现行体制外,对所免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中央与我省的分担比例为6:4;对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中央与我省的分担比例为5:5;中央继续对我省贫困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贫困寄宿生的生活费补助,由我省负担。

  按要求,我省各级政府将根据改革需要调整支出结构,积极筹措资金,在2007年预算安排中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不低于改革前水平,确保资金到位。我省还将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落实情况年度统计、通报制度,对落实好的市县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对资金不能按时到位的,将在转移支付资金中直接予以扣除。各县(市)政府要以此次改革为契机,强化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按照预算办理各项支出,严禁挤占、截留、挪用教育经费。

  我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方案初步定于9月底前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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